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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游戏在线官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7 05:24浏览次数:

  现将《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cq9电子游戏在线官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位于宁夏南部山区,由于集中供热起步晚,规划建设标准不高,城市既有旧建筑多、建筑维护结构差、采暖系统运行年代久、房屋采暖耗能大等原因导致室内供热质量差,居民热费支出高等问题。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将节能与节费结合起来,可以降低供热成本、节约能源支出、减轻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的负担,对于促进供热和建筑系统节能减排、提高供热质量、保障用户利益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必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我市节能减排和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切实降低既有建筑供热能耗,确保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建筑供热,有效发挥中央及地方财政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创新节能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切实降低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能耗,确保完成我市既有居住建筑“十二五”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任务,为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对于市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239万平方米(其中北塬供热区域102万平方米,南塬供热区域137万平方米)进行分批改造。“十二五”期间计划改造既有居住建筑面积80.5万平方米,占全部具有改造价值居住建筑总量的33.7%,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改造面积35.8万平方米,北塬集中供热区域改造面积44.7万平方米。

  (一)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包括旧城区即有建筑中,能够保证连续安全使用20年不拆除,且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小区的非节能居住建筑。但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及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改造方法: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及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三项。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与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对于围护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进行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热网、热力站等设施供热计量改造应同步推进,从而确保综合节能效果的实现,改造完成后全部达到按热计价收费条件。

  2011年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22.9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8.3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14.6万平方米;

  2012年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20.7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7.9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12.8万平方米;

  2013年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14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7.8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6.2万平方米;

  2014年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11.5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5.9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5.6万平方米;

  2015年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11.4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5.9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5.5万平方米。

  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围护节能、屋面及门窗保温节能改造三项内容,由建设单位(市住建局)委托专业设计部门依据国家建筑节能相关强制标准设计;建筑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由建设单位(南塬、北塬供热公司)委托专业设计部门依据住建部《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技术导则》等标准设计。

  该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市财政、建设、城管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共同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全程监管,并针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和处罚意见。

  1、市住建局: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负责编制建筑外围护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外围护改造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整个改造项目施工图的审查、施工许可管理及工程质量管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处罚措施。

  2、市城管局: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负责编制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改造和热源及室外供热管网平衡改造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热源管网改造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处罚措施。

  3、市财政局: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技术方案的审定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具体负责项目投资使用的管理,并按照工程建设计划和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启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负责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审核。

  4、建设单位:住建局、南塬、北塬供热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建设方案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按建设方案及质量、进度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责任管理:市政府与住建局、城管局项目管理单位和南塬、北塬供热公司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作为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和处罚的责任依据并严格实施。

  1、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方案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质量要求及投资额度与筹资比例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建设规模、内容或标准的,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进行批复变更。

  2、规范拨款程序。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并按工程实施进度依次审批拨付。在实施方案和建设方案批复后,先行拨付启动资金;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依据工作组核验后的单位工程进度上报资金拨付审批表,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项目主管部门(财政、住建、城管)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按用款计划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资金。

  3、严格图纸审批。为确保施工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节约投资、控制规模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建设方案批复后,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图纸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施工图修改完善并经市住建局专家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4、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市财政、住建、城管等部门依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以通报或督办的形式,责成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未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实施相应处罚。

  1、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及相关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和资料汇总整理后,由市财政、住建、城管等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请自治区财政、住建厅及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终验,终验完成后,予以核拨全部工程资金。

  2、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委托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同时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进行审计,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的项目,原则上不组织验收。

  2011-2015年市区计划改造区域内既有居住建筑共计80.5万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1932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资金采取中央财政奖励、地方财政支持、企业自筹与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其中,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62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62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产权及实施单位出资20%,其余40%资金由用户筹资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决定成立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住建局(墙改办),负责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刘泰保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协调机制。市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联系,密切协作,通过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确保改造项目的同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宣传动员、组织计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程初验和节能效果的测评认定工作。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住建局结合墙体节能有关政策和强制性规定,相应制定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程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市城管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出台新的《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按照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固原市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作为热计量收费的政策依据,同时结合供热计量改造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

  (四)建立技术支持体系。以固原市建筑设计院及其他科研院所为依托,为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应严格按照住建部《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技术导则》执行,并参照周边城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成熟经验技术,完善本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技术标准、技术路径和实施指南。

  (五)建立节能评估机制。市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节能改造评估体系,对改造的任务完成情况、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资料等进行验收前,应委托具备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及热费支出降低等情况进行评价,达不到预期指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六)强化宣传引导。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及实施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效果、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动员相关部门、供热企业、居民等积极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对实施改造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扩大影响,努力形成有利于改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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